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东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21********1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11民初2663号 |
案号 |
(2021)黑0111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东旭偿还张金龙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411 769元,此款定于2020年8月5日前给付50 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00 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161 769元;二、如于东旭未按前款约定偿还借款,则于东旭于逾期之日次日一次性偿还前款约定的剩余借款本息;三、其他无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738.27元,由于东旭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