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125********29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302民初7375号 |
案号 |
(2020)宁0302执23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建华、马彩燕偿还原告马弘萍借款本金65万元及利息229392元,限被告杨建华、马彩燕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付清;二、被告朱云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朱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杨建华行使追偿权;三、被告杨建华向原告马弘萍支付诉讼费12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