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申建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830********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5381民初328号民事判决书、(2020)粤53号民终90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5381执2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申建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廖航燕偿还借款本金193838.15元并支付利息(1.以本金107888.36元从2019年10月25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借款还清之日;2.以本金85949.79元从2019年11月21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廖航燕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廖航燕负担567元,被告申建伟负担195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