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常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527********0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728民初693号
案号
(2020)冀0728执2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孙常青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怀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8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被告孙常青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1-04-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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