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常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527********0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728民初693号 |
案号 |
(2020)冀0728执2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孙常青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怀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8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500元。由被告孙常青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