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24********7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8民初2484号
案号
(2021)苏0508执4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汪强、王巍确认应返还原告邹静投资款30万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1万元,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1万元,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2万元,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2万元,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6万元;二、如被告汪强、王巍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邹静有权要求其另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可就违约金及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直接申请执行;三、被告苏州臻爱待珠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维佳迪珠宝有限公司对被告汪强、王巍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汪强、王巍负担,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邹静。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4-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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