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4********7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民初2484号 |
案号 |
(2021)苏0508执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汪强、王巍确认应返还原告邹静投资款30万元,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1万元,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1万元,2020年9月30日前支付2万元,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2万元,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6万元;二、如被告汪强、王巍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邹静有权要求其另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可就违约金及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直接申请执行;三、被告苏州臻爱待珠宝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维佳迪珠宝有限公司对被告汪强、王巍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汪强、王巍负担,于2020年7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邹静。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