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04********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781民初3001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3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董欣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归还原告钟水长借款4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000元,合计48000元;2、驳回原告钟水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40元,减半收取520元,由原告钟水长承担20元,被告董欣承担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4-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