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伟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36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81民初40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钟伟强同意偿还给原告钟清借款50000元,该款自2020年2月份起于每月10日前偿还5000元直至该款还清为止。 二、如被告钟伟强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钟清可就被告未履行债务申请全部强制执行,且被告钟伟强应当负担自2019年9月10日起以未偿还款项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三、原告钟清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57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钟伟强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已当庭返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