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敏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02********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81民初493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谢敏俊、谢婷丽尚欠原告杨文借款本金96980元及按实际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1月3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的利息;二、还款方式:被告谢敏俊、谢婷丽自愿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杨文归还32380元本金及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于2020年9月30日前归还32300元本金及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于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32300元本金及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三、如被告谢敏俊、谢婷丽不按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视为全部借款本息提前到期,原告杨文可自被告谢敏俊、谢婷丽逾期之日起就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本案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此款已由原告杨文预缴),被告谢敏俊、谢婷丽同意承担并同意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杨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