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祥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5********22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224民初20号 |
案号 |
(2020)粤1224执1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孔祥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贤柱偿还借款本金35000元和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按照年利率24%分别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2月12日至2017年4月30日和以借款本金35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5月1日计付违约金,直至本笔借款清偿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