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市亮阳橡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43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81民初3550号 |
案号 |
(2019)豫0181执35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欠原告货款868944.53元及该款的逾期付款利息,双方无异议,被告承诺按以下期限付款:1.被告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甲方付款30万元;2.被告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甲方付款30万元;3.被告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268944.53元、13000元利息,保函费用2700元,共计284644.53元。被告有任何一期违约,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未付的全部款项,同时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尚欠货款的20%作为违约金。二、原告于2019年5月10日撤回对被告葛庆宇的诉讼请求。三、漯河市亮阳橡胶有限公司为被告的上述还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0181执356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1 |
执行法院 |
巩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69678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慧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2MA443L3Q32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汇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源汇区桂江路与丹霞山路交叉口西南角1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