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宣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27********28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302民初2689号
案号
(2021)桂13执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宣平偿还原告张寺亮欠款20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从起诉之日即2018年12月04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最后一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黄杨贵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4-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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