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柯俊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0********124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882民初2808号
案号
(2020)黑0882执8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富锦市粮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 000元及相应利息;于2019年12月2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90 709.22元及相应利息;于2020年3月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 000元及相应利息(以上利息均从2019年5月17日起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高福财在抵押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原告对抵押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高忠友、柯俊玲、高福财、李玉红在抵押担保物以外承担保证责任;四、如被告未履行第一期还款义务,则视为剩余借款同时到期;五、案件受理费13 707元,减半收取计6 854元,由被告富锦市粮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富锦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5-18
发布时间
2020-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