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红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6********33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382民初1281号 |
案号 |
(2020)黑0382执1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王铁军、尹红梅偿还原告贷款本金72 954元及逾期利息,于2019年12月20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 00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 000元;于2021年12月20日前偿还贷款本金12 954元及全部利息(自2018年1月1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7.55%计算利息)以银行电脑实际生成利息为准。被告马俊元、高秀梅、薛兴海、吴淑梅承担前述款项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49元,由王铁军、尹红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密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