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左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6********34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7刑初292号
案号
(2021)苏0507执7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左峰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九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5年7月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上缴国库)二、被告人马洋洋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上缴国库) 三、被告人李九龙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7日起,至2021年1月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上缴国库)四、被告人夏正华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先行羁押的1个月8日折抵刑期;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上缴国库)五、继续追缴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08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