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惠民县国炜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621民初357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1)鲁1621执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被告惠民县国炜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28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 (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 止, 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按年利率15. 4% 计算) ; 逾期一个月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本金及利息或被告应用公司有权处置的其他财产进行折价偿还。二、 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30 800元,减半收取15 400元,由被告惠民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民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4-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俎德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1562513246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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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民县鲁北大街南首沿街商业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