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丽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33********45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3民初2533号
案号
(2021)赣0733执4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会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钟泉林、曾丽英归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县支行借款本金18794.01元和利息163.81元及之后的罚息(自2020年11月23日至还清之日按年利率7.125%计算),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付清。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0元,减半收取计135元,由被告钟泉林、曾丽英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会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4-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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