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协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7E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7民初2212号 |
案号 |
(2021)粤0607执2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佛山新昌协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派遣员工黄务仪、冼丽明、张玉华、蔡桂英的劳动报酬合计22006.23元;二、被告天津协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未出资范围内对被告新昌协盛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合计175.08元(原告已预交5元),由被告佛山新昌协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协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MA07E17071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1号浩物大厦B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