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3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21民初734号
案号
(2021)黑0321执8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兰国辉、赵晓贺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数额110 000.00元、利息29 608.35元、逾期利息22 410.72元,本息合计162 019.07元(自2019年 1月6日起,利息、罚息延续计算至本金全部履行完毕时为止);二、鲍福利、侯军、兰凤学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鲍福利、侯军、兰凤学承担上述责任后,有权向兰国辉、赵晓贺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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