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02********35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402民初1334号 |
案号 |
(2021)苏0402执8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婷欠姜玲华借款本金40000元,王婷于2020年9月21日起每月的28日前至少向姜玲华归还5000元,至2021年3月20日前还清。如王婷有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归还,姜玲华可就未归还款项及违约金5000元申请执行。二、姜玲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该款王婷于2020年9月28日前迳付姜玲华。-2-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4-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