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祁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726********0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09刑初182号
案号
(2021)冀0609执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祁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2033年4月3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清)。二、责令被告人祁凯退赔被害人陈立强、吴兆心、段平、吴大喜、邢关清、赵军、王守龙、刘飞等八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七十九万九千二百元(责令退赔清单附后),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黑色vivo nex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4-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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