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江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682********1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08民初1677号 |
案号 |
(2021)皖0208执3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严江军归还甘宝来借款70000元,履行方式:自2020年9月起至2021年1月止每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余款20000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付清;二、甘宝来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甘宝来与严江军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75元,由严江军负担。2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