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强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3********04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82民初2293号
案号
(2021)赣0982执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樟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罗强平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归还原告黄金华借款本金75000元。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计900元,由被告罗强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4-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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