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碧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赣0926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江西碧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合同工程款691490元。二、限被告江西碧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90000元。三、驳回原告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34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江西碧蓝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7514元,原告江西铜鼓仁和制药有限公司承担182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8-07-13 |
发布时间 |
2018-11-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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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聂小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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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樟树市新天国际商业3号楼37号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