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明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024********0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1024民初317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冀1024执恢2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顾明月、黄春宏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共同偿还原告丁斌借款人民币1500000元。二、被告金劲辉对被告顾明月、黄春宏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香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1-04-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