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顾明月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1024********0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1024民初317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冀1024执恢2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顾明月、黄春宏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共同偿还原告丁斌借款人民币1500000元。二、被告金劲辉对被告顾明月、黄春宏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香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10-19
发布时间
2021-04-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