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12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191民初1103号
案号
(2021)辽0191执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224万元;二、被告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224万元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22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案件受理费25,12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被告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5,120元,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4-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马云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40466123703XJ
登记机关
葫芦岛市南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葫芦岛市南票区沙锅屯街总库里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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