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国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3********6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33民初3555号 |
案号 |
(2021)冀0633执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易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 一、查询并冻结被申请人杨国栋的银行存款400000元,期限为一年。二、查询并查封被申请人杨国栋名下的车辆,期限为二年;三、查询并查封被申请人杨国栋名下的房产,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2520元,由刘会军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易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