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孟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321********320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321民初551号
案号
(2021)黑0321执8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荆志、王孟霞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鸡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50 000.00元,约期内利息233.34元,逾期罚息5 853.07元,本息合计56 086.41元(上述利息的计算截止2019年1月4日,利息及罚息按合同约定利率延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李立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李立君承担上述责任后有权向荆志、王孟霞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4-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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