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汇浩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64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85民初7209号
案号
(2021)苏0507执10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仓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苏州汇浩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太仓市锦飞电镀有限公司加工款15956.98元。原告指定如下账户作为款项接收账户:开户名:太仓市锦飞电镀有限公司,开户行:苏州银行太仓璜泾支行,账号:3205850041120187000065。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8元,减半收取99元,由被告苏州汇浩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原告太仓市锦飞电镀有限公司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苏州汇浩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并支付原告太仓市锦飞电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陆林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346417209A
登记机关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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