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罗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6********11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7刑初568号
案号
(2021)苏0507执8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赵罗兵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3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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