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海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37********15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37民初1207号
案号
(2021)冀0637执1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调解如下:被告卢海娟于2019年9月20日前给付原告李永占利息2500元,于2019年10月16日前给付原告李永占借款本金1万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李永占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54元、保全费420元,由原告李永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14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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