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海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7********15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7民初1207号 |
案号 |
(2021)冀0637执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被告卢海娟于2019年9月20日前给付原告李永占利息2500元,于2019年10月16日前给付原告李永占借款本金1万元,于2020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李永占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54元、保全费420元,由原告李永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14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