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方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601********4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181民初6109号
案号
(2021)皖0181执3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巢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方超差欠原告杨磊30000元,于2020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原告杨磊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2二、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杨磊负担260元,被告方超负担265元。被告方超负担部分于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杨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立即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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