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2********47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02民初1387号 |
案号 |
(2021)黑0302执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冠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戴兵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刘洪源借款本金7万元; 二、案件受理费775元,由被告戴兵负担,此款原告刘洪源已垫付,被告戴兵在给付上述款项时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刘洪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