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23********06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82民初2180号
案号
(2021)赣0982执恢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樟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斌借款本金17000元、利息8378元(截止2020年7月20日),并承担自2020年7月21日起按年利率20%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17000元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李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220元,原告李斌负担2元,被告柳娟负担218元。判决如下:一、被告柳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斌借款本金17000元、利息8378元(截止2020年7月20日),并承担自2020年7月21日起按年利率20%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17000元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李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220元,原告李斌负担2元,被告柳娟负担21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樟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4-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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