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桑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4********43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04民初13259号
案号
(2021)津0104执2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桑杰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胡俊淑借款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偿还原告胡俊淑本金10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胡俊淑剩余全部本金140000元;二、被告桑杰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胡俊淑利息260000元;三、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200元,由被告桑杰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3-31
发布时间
2021-04-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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