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帅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4********4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424民初3085号
案号
(2021)赣0424执2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修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由被告卢帅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吴林军借款本金50000元,并从2020年4月16日起以实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付利息至借款本金偿清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3元,减半收取计581.5元,由被告卢帅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修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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