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钱俊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6********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102民初1750号 |
案号 |
(2021)桂1102执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钱俊辉偿还原告杭州信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代偿款项70902.45元及资金占用费(以70902.45元为基数从2019年6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案件受理费1582元,公告费560元,共计2142元(原告已预交1351元),由被告钱俊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