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桂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81********41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426民初66号 |
案号 |
(2020)粤1426执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张教文、张桂连共同向原告平远县顺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并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支付自2020年1月6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2、诉讼费525元由两被告承担。以上合计50525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6-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