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21********1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111民初838号
案号
(2021)湘0111执26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邓鑫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春燕借款本金100 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20 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6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以80 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2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均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后续逾期利息以100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从2020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春燕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4-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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