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健发皮革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X18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蓬江劳人仲字[2020]2221号 |
案号 |
(2021)粤0703执1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蓬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杜阮健发皮革厂应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关永留2020年3月工资1300元、4月至7月工资各2000元/月,合计9300元。二、被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杜阮健发皮革厂应支付申请人关永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8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河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X183353945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门市杜阮镇双楼管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