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04********0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7民初1224号 |
案号 |
(2021)冀0637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一、被告河北浙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苏鹏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周志分借款本息100万元;于2020年1月31日前偿还原告周志分剩余借款本息100万元。二、如到期不能给付,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三、其它事宜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4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周志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