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燕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425********6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84刑初115号
案号
(2021)冀0684执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燕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39年5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李燕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退赔樊建虎和王跃猛人民币83631元、退赔王跃猛40641元、退赔吉日木图12000元、退赔张发超12465元、退赔陈业琴39500元、退赔刘永新86000元、退赔魏石磊82000元、退赔姚国强60000元、退赔李宁宁399080元、退赔陈亚亚710900元、退赔侯玉发75942.13元、退赔张国臣31255.52元、退赔吴红星63584.84元、退赔苗艳龙34854.41元、退赔苗顺田40714.49元、退赔吴鹏飞198194.55元、退赔张小龙395707.59元、退赔张秀英226939.27元、退赔王冬梅159891.83元、退赔李玉齐114580.74元、退赔王建勇158224.64元、退赔蔡福禄90985.74元、退赔贯素访446702.7元、退赔郝庆海120668.25元、退赔尹双贺80274.2元、退赔杨金山113969.43元、退赔杨振昆51654.17元、退赔方伟42036.51元、退赔蔡文杰49508.51元、退赔李文强247277.37元、退赔李文军87750.39元、退赔朱行海40759.5元、退赔苏金旺118263.17元。)三、扣押在案的河北科信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河北科信有限公司公章予以没收。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燕飞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22日起至2039年5月2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李燕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退赔樊建虎和王跃猛人民币83631元、退赔王跃猛40641元、退赔吉日木图12000元、退赔张发超12465元、退赔陈业琴39500元、退赔刘永新86000元、退赔魏石磊82000元、退赔姚国强60000元、退赔李宁宁399080元、退赔陈亚亚710900元、退赔侯玉发75942.13元、退赔张国臣31255.52元、退赔吴红星63584.84元、退赔苗艳龙34854.41元、退赔苗顺田40714.49元、退赔吴鹏飞198194.55元、退赔张小龙395707.59元、退赔张秀英226939.27元、退赔王冬梅159891.83元、退赔李玉齐114580.74元、退赔王建勇158224.64元、退赔蔡福禄90985.74元、退赔贯素访446702.7元、退赔郝庆海120668.25元、退赔尹双贺80274.2元、退赔杨金山113969.43元、退赔杨振昆51654.17元、退赔方伟42036.51元、退赔蔡文杰49508.51元、退赔李文强247277.37元、退赔李文军87750.39元、退赔朱行海40759.5元、退赔苏金旺118263.17元。)三、扣押在案的河北科信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河北科信有限公司公章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