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屈艳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22********22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桦商初字第285号
案号
(2021)黑0822执8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桦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屈艳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桦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9.39‰;自2012年4月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00元、公告费500元,均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桦南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22
发布时间
2021-04-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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