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燕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01********1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 粤0606民初17992号 |
案号 |
(2019)粤0606执13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演博纸品包装厂、梁燕秋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共同向原告清偿货款16985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69850元为本金,从2018年5月1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二、被告陈伟强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48.5元、财产保全费1320元,两项合计3168.5元,由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演博纸品包装厂、梁燕秋、陈伟强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22 |
发布时间 |
2019-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粤0606执134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22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74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