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104********3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4民初4609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0304执5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01209639626】。一、被告汪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潘锋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及利息12万元、逾期利息60773.34元(逾期利息暂计至2020年9月24日止,此后的逾期利息以本金4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7.2的标准自2020年9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潘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4.82元(原告已预交4900元,因减少诉讼请求,退回原告95.18 元),保全费3520元,上述费用均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