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宏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23********6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09民初820号 |
案号 |
(2020)冀0109执1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藁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成宏尧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给原告李园园借款本金38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7月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判决限定履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6元,减半收取计588元,由被告成宏尧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