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平顺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15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213民初2860号 |
案号 |
(2017)苏0213执19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常州平顺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无锡凯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货款8万元及相应滞纳金(自2015年1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8万元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二、驳回无锡凯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91元(已由凯嘉公司预交),由平顺公司负担2504元,凯嘉公司负担87元(凯嘉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中平顺公司所负担部分,由平顺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平顺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麦尔公司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此页无正文)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6-01 |
发布时间 |
2018-0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7)苏0213执1940号 |
立案日期 |
2017-06-01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2504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庞仁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711573112E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武进区礼嘉镇工业集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