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国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223********1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221民初3516号
案号
(2021)皖0221执4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芜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姚国华欠原告吕振华借款148000元,被告于2021年1月1日前归还48000元,2021年4月1日前归还50000元,2021年7月1日前归还50000元;2二、被告姚国华于2021年1月1日前支付原告吕振华借款利息1630元;三、若被告姚国华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吕振华有权就借款剩余未还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630元(原告已预交),原告吕振华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芜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4-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