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姚国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223********1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221民初3516号 |
案号 |
(2021)皖0221执4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芜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姚国华欠原告吕振华借款148000元,被告于2021年1月1日前归还48000元,2021年4月1日前归还50000元,2021年7月1日前归还50000元;2二、被告姚国华于2021年1月1日前支付原告吕振华借款利息1630元;三、若被告姚国华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原告吕振华有权就借款剩余未还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1630元(原告已预交),原告吕振华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