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921********22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103民初8607号 |
案号 |
(2021)湘0103执19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袁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3月26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33800元及利息4414.40元;二、由被告袁勇偿付原告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上述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违约金(按日万分之四的标准照实计付,并于本金清偿完毕时一并清结);以上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按先本金后利息及违约金的顺序抵充。三、驳回原告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96元,由被告袁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