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02********21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202民初11762号
案号
(2021)皖1202执1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雷欠原告张九标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随本清(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1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至款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于雷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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