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02********2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202民初11762号 |
案号 |
(2021)皖1202执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雷欠原告张九标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于2020年12月15日前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于2021年2月1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80000元及利息,利随本清(利息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11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至款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于雷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