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温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228********5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遵民初字第01273号 |
案号 |
(2021)冀02执恢19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化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范金山,温建国,武海兴欠原告刘建国、戴卫彬借款本金45万元及利息5万元,合计50万元,于2015年3月10日前给付。 二、 以后双方互无争议。 案件受理费8 800元,减半收取4 400元,保全费3 020元,合计7 420元,由被告温建国、武海兴、范金山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